工商登記服務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
●有限公司設立登記
●有限合夥設立登記
●獨資設立登記
●合夥設立登記
●營業項目變更
●營業地址變更
●增加資本變更
●減少資本變更
●負責人變更
●董監事變更
●股權變更
●營造業
●室內裝修業
●電器承裝業
●自來水承裝業
●醫療器材業
●菸酒輸入業
●其他特許行業等…

●工廠設立登記
●工廠變更登記
●特定工廠登記
●食品工廠登記
●醫療器材工廠登記
●化妝品工廠登記

 未登記工廠管理與輔導

 特定工廠登記

境外公司運用範圍廣泛,會因不同用途而選擇不同的國家地區,且有不同的運用方式,
將視客戶需求,提出最合適客戶之境外公司運用的專業建議。
●外人投資(經投審會核准)設立公司
●外國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之認許
●外國公司在中華民國設立辦事處
●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登記
●有限公司解散登記

商標是指足以標章自己之商品或服務之標識,意即俗稱的【品牌】或【logo】,
現行商標法第5條將商標定義為【商標得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聲音、立體形狀或其聯合式所組成。

 

前項商標,應足以使商品或服務之相關消費者認識其為表彰商品或服務之標識,
並得藉以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