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專一會計師事務所秉持嚴謹、公正客觀的第三者立場,
提供客戶符合企業特性及規模之會計審計服務,包括財務簽證、稅務簽證、特殊目的專案查核…等。

為協助客戶穩定成長,永續經營,除了提供客戶查核報告外,
會計師以其豐富的經驗與財報分析的技術,針對客戶考量行業與經營特性,適時提出專業建議。

依公司法第20條第Ⅱ項規定,公司資本額達一定數額以上或未達一定數額而達一定規模者,其財務報表,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其規定如下:
1. 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 3,000萬元以上之公司,其財務報表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

2. 銀行融資金額超過新台幣3,000萬元。

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第18條規定,企業在各行庫總授信金額包括歸戶及新申請金額達三仟萬元以上者,需提示會計師簽證查核報告書,即一般所稱之融資簽證。

3. 新增:108年會計年度起,資本額小於3,000萬元以下的公司,若當年度「營業收入達一億元」或「員工人數達100人」之適用條件,當年度的財務報表應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做財務簽證。

4.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可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
(含基金會、財團法人、社團法人)
●藉由會計師善用合法的節稅管道,避免繳交不合理的稅負。

●採會計師簽證申報者,交際費支出可列支限額較一般申報高,以減輕稅負。

●享受盈虧互抵之適用:
營利事業如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屬藍色申報或經會計師簽證申報,且會計帳冊完備,則其前十年核定之虧損,可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計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會計師於查核簽證過程中,勢必詳加瞭解公司之帳務處理情形,而提出帳務改善及稅務改善(含節稅及避免罰鍰)之專業建議,其效益常遠高於公司所付公費。
● 公司登記為何需要最低資本?
 公司法第100條第II項及第156條第III項分別明定,(股份)有限公司之最低資本額,由中央主管機關以命令定之。
98年4月25日公司法第100條及第156條已修正。

● 公司登記最低資本額規定為多少?
 為推升我國於世界銀行發布之全球經商環境報告評比之排名,改善我國經商環境,經濟部已研議修正公司法第100條及第156條刪除有關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資本總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之規定,亦即廢除公司設立最低資本額制度,該修正草案業於98年1月22日經行政院院會審議通過。但目前上述新制度已於98年4月25日正式施行。
即使公司資本已無最低限制,但公司設立之資本仍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認定足敷設立成本,登記機關才會准予登記。

● 公司登記之資本又為何需要會計師查核簽證?
 依公司法第7條規定,公司申請設立、變更登記之資本額,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可以請事務所或代書代墊資本嗎?
 
答案是不行,而且絕對違法!
 依公司法第9條規定,公司設立或增資所申請的資本股東並未實際繳納或雖已繳納而於登記後將股款發還股東,公司負責人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若因此讓第三人受損害者,公司負責人應與各該股東連帶賠償公司或第三人因此所受之損害。

●在此建議,有多少資本做多少生意,切莫貪圖一時便利,造成將來無法彌補的後果。
●決算書表,是指公司每會計年度終了所編製且經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後的下列報表:

 1. 營業報告書。
 2. 財務報表。
   (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權益變動表)
 3. 盈餘分配或虧損撥補表。
專一會計師事務所在接受客戶委任後,將以專責執行人員,隨時掌握客戶需求與營運狀況,
主動提供最適切的財務報表資訊,為客戶創造最佳的融資與節稅效益。
 ●製造業
 ●買賣業
 ●服務業
 ●營建業稅務會計常見問題
 ●公寓大廈財務建置
 ●各項會計記錄之帳務處理
 ●代購統一發票及代理申報營業稅
 ●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申報
 ●股利憑單申報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
 ●暫繳申報

1.依據企業實際營業狀況,建議適切的帳務處理原則,為客戶節稅,並避免多繳稅及受罰。
2.委任專業會計人員代為處理,節省企業人事及管理成本。
3.帳務清楚,易於查核及管理。
4.定期提供相關報表,協助客戶清楚了解企業財務狀況。

5.專人隨時提供財會諮詢服務。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
●有限公司設立登記
●有限合夥設立登記
●獨資設立登記
●合夥設立登記